监管政策久未落地 股权众筹平台“变脸”突围求生

2015-09-22 10:43:30    中国经营报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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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多月来,监管机构接连到各大平台“排查”,多则查三四天,少则查一天,在监管层没有出台明确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之前,各平台在“变脸”求生。

  9月9日上午,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厦洽会)的一场众筹产业论坛上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大河创投合伙人刘志硕、人人投创始人郑林在吆喝“全球股权众筹中心”及“世界众筹大会”,大谈股权众筹,而京北众筹总裁罗明雄则大呼 “不敢再叫股权众筹”。

  有趣的是,京东金融的股权众筹也悄然改称“私募股权融资”,淘宝众筹则主打产品众筹。近一个多月来,监管机构接连到各大平台“排查”,多则查三四天,少则查一天,在监管层没有出台明确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之前,各平台在“变脸”求生。

  有消息称,有关股权众筹的管理办法最快将在9月中旬出台。但按照郑林、罗明雄等人透露的信息,监管机构尚在征集意见,更没有向京东、阿里等发放“牌照”,众筹行业仍处于“裸奔”状态。

  “监管层在打击违规机构的同时,也不能把其他平台一炮轰死。”罗明雄说,“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为什么一夜之间不属于股权众筹了?

  “排查”众筹

  今年“9·8”厦洽会出现一个新的主题展区,即被划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众筹”展区。我的众筹、人人投等设有大面积展台。

  与此同时,包括京东众筹、淘宝众筹、京北众筹等众筹平台在内的“中国众筹产业联盟”在会场开展论坛,近300名业界人士集中讨论众筹产业的发展问题。马云[微博]则亲临“9·8”厦洽会的投资论坛,发表关于互联网金融及电子商务的主题演讲。

  在9月9日一整天的讨论中,业界人士提到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是,他们不能再叫“股权众筹”了,也很难理解“通过互联网以非公开方式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概念。

  “既通过互联网,又非公开,能做到吗?”当京北众筹总裁罗明雄抛出这一矛盾问题时,会场一片笑声。罗明雄说,他为此多次向监管层的领导请教,他们的众筹平台到底以怎样的方式开展业务才不会被查。

  据与会的业界“大佬”们透露,近一个月来,包括中国证监会[微博]在内的监管层密集到各大众筹平台展开“排查”。一位平台负责人说,监管机构在他公司查了整整三天才离开。

  另一位平台负责人则称,监管人员在他公司查了一整天,虽然他们很客气地说是“例行检查”,但让这位负责人忐忑了一整天,“我真不知道会查出什么问题来,说不定平台就死了”。

  而“被查死”正是各平台负责人集中谈论到的问题。据了解,今年8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证监局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

  上述《通知》要求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包括网络在内的公开方式发行,将“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的股权融资”排除在“股权众筹融资”之外,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年12月18日发布的《私募股权众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定义的“私募股权众筹”。

  “一夜之间,全民违法。”现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平台负责人反问,如果“私募股权众筹”不属于股权众筹,那我们都在做的“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的股权融资”还可不可以做?监管机构对股权众筹的监管导向发生变化了吗?我们这些股权众筹平台将何去何从?

  “变脸”突围

  上海交通大学[微博]互联网金融研究所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表明,2015年1月至7月,国内新增股权众筹平台42家,在京东、阿里、平安等巨头及京北众筹、合伙圈、36氪、中科招商等新秀先后宣布杀入股权众筹领域后,全国股权众筹平台已达114家,股权众筹融资额累计已达45.76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京东金融的股权众筹已改名为“私募股权融资”。 关于改名的原因,京东金融没有另外进行说明。

  而阿里旗下的淘宝众筹已着重推产品众筹,力求规避“股权众筹融资”。其平台发布的众筹项目虽有股权融资的性质,但多数通过某一产品为标的发布。

  不过,也有一部分平台没有更名,或变换业务方式,他们在等待《私募股权众筹监督管理办法》落地。有消息称,该办法最快会在9月中旬出台。但从目前业界人士反馈的信息来看,这似乎不大可能。

  身兼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所长的罗明雄说,在政策落地前,“我不敢再叫股权众筹”了。他为此还专门请教过监管机构的领导,“京北众筹”的名称包括“众筹”,还能不能叫?

  而在没有得到明确答案时,罗明雄已将其平台的功能重新定义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企业名称亦作了相应更改,不再有“众筹”字样。

  罗明雄还在其平台提醒,“互联网非公开股权投资是风险投资(无保本),只接受合格投资人投资。请悉知,并谨慎选择”。

  36氪则坚定认为,上述办法规定的“私募股权众筹”不违背现有法规。而人人投创始人郑林亦持这一观点,他认为“私募股权融资”如果被定义为“非法”,“众筹”就失去了意义。

  有意思的是,郑林在现场还向全体与会者发出邀请,请各位于9月15日到贵阳市参与讨论“世界众筹大会”的事项。“世界众筹大会”计划在10月24日至26日在贵阳市举行。

  郑林称,包括阿里、腾讯、联想、微软[微博]、苹果、大众等国内外著名创新型企业领袖人物将参会,我们要打响中国的“众筹”品牌,促进包括众筹金融交易所、众筹保险、众筹担保等在内的众筹产业发展。

  产业方向

  关于众筹产业发展问题,郑林称,“我在贵阳市的众筹产业链条中都进行了投资”。据称,贵阳市已建立了完整的众筹产业链。

  贵阳市副市长王玉祥透露,目前贵阳市正在以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为核心,建设涵盖世界众筹大会、众筹金融学院、众筹金融研究院、世界众筹金融小镇在内的众筹金融生态体系,以打造“世界众筹之都”,最终实现金融创新助推实体经济跨越发展。

  以此相对应的是,“9·8”厦洽会首设“众筹产业”展区。包括“华叔快修”等项目在内的一些众筹项目在现场进行路演。多家众筹平台亦在会场向众人推进众筹项目,“众筹”产业似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不过,有业界人士问,在监管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私募股权融资”合法地位没有确定,怎么发展“众筹”产业?又如何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有与会者提到,如果按前述“排查”要求,大部分平台都在违规经营。即使按《私募股权众筹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也给“私募股权融资”设置了诸多障碍,会限制众筹产业发展。

  比如,按现有的办法规定,不能通过公开方式劝诱、合格投资者单一项目投资额不能低于100万元、累计总人数不超过200人等,这是将“股权众筹融资”等同于“私募股权融资”进行监管,有违“小额、众筹”的本意。

  为此,罗明雄还联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符英华等专业人士对国内外现有监管制度进行疏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条建议。

  这些建议包括,确立公募股权众筹平台牌照制和私募股权众筹平台备案制并存的监管模式、将单个投资者单个项目最低投资金额由100万元调整至10万元或5万元、明确“私募股权众筹”推广和发行方式的合规底线等。

  罗明雄说,在不需要太大监管规则突破的情况下,允许互联网平台进行非公开发行并允许不设定投资下限的私募股权融资,符合目前小微和初创企业股权融资及更广泛的投资者分散投资的需求。

  “我们相信亦期待监管将通过规范促进真正的创业创新,将引导而非阻碍股权众筹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罗明雄说,中国众筹无论从模式、融资额还是对创新创业的推动力上,将成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但这需要监管层的“监管智慧”。

  作者:熊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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